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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饶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于1950年,其前身为上饶市环卫所,2000年撤地设市后,更名上饶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。上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,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,主要履行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。现负责城区120.76万平方米面积的一级道路清扫保洁工作、58.88万平方米面积的三级道路清扫保洁工作、1日/220吨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、100万平方米面积的道路洒水压尘工作、城区49座公厕清洗保洁工作及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行政管理工作。
上饶市城镇环境卫生协会
上饶市城镇环境卫生协会经市民政局批准,于1995年6月份成立。 对全市环卫行业进行调研,为政府制定法规和技术、经济政策提供依据。总结交流推广环卫行业在改革、经营管理、垃圾处理、设施建设、科研和队伍建设的经验。参予环卫专业规划的评审和环卫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及峻工验收。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和信息资料。开展环卫技术、管理人才培训。代表省环卫行业参加全国同行业组织,组织并参予省内外技术交流合作。 宗旨: 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开展行业管理工作,加强横向联系,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。 业务范围: 一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市容环卫工作的法规、政策。 二、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研讨、交流、技术咨询、培训等。 会员情况: 目前共有会员单位20个。
入 会 方 法 协会名称:上饶市城镇环境卫生协会 理 事 长: 联 系 人:黄璞 电 话:0793-8223539 传 真:0793-8206704 地 址:江西省上饶市中山东路12号 会员类别: 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,上饶环卫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。 一、团体会员 凡是上饶市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协会,凡从事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单位及从事环境卫生教育、科研、设计、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,拥护上饶环卫协会章程、履行会员义务和、经自愿提出申请,协会理事会批准,均可成为团体会员。 二、个人会员 凡热心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人员、技术人员、研究人员和学者、凡拥护上饶环卫协会章程、履行会员义务的,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协会理事会批准,均可成为个人会员。 入会条件: 本协会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。凡是上饶市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协会,凡从事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单位及从事环境卫生教育、科研、设计、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;凡热心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专家、学者及工程技术人员,申请加入本协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。 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愿望。 (三)在本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。 入会程序: 一、提交入会申请书。 二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。 三、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权利及义务
会员权利: 一、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 二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。 三、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。 四、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。 五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会员义务: 一、遵守协会章程; 二、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 三、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 四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 五、按规定缴纳会费,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; 六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 七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上饶市饶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上饶市饶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顺应市委、市政府深入城建体制改革发展需要,按企业化组建市场化运作的要求,在原上饶市环境卫生服务公司的基础上,于2004年1月12日组建成立的。 上饶市饶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拥有在职职工17人,拥有各类专业人才,可以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、巡逻保安、清扫保洁等服务。 上饶市饶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以来,对外业务签约80多个单位,对内实行公开择优、竞争上岗,大力推行长效管理机制,建立了督察考评网络和责任管理体系,并努力完善考核机制,用“求实创新、开拓进取、稳中求进、固中求生”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思路,用 “辛、勤、诚、信” 的服务宗旨换取上饶城市的绿亮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