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上饶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|
||
作者:佚名 单位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2-30 ![]() |
||
|
上饶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立于1988年5月,副县级事业单位,主管部门为上饶市城管局。主要业务范围是:城市(道路、桥梁)设施维护管理,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,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,城市街道与小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及街道霓虹灯广告设施管理。 市政管理处内设:办公室、工程科、质检科、监察站、路灯所、维修队、下水道服务队等部门。 主要工作内容和依据: 1、城市道路市政设施使用许可依据国务院198号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。 2、城市道路市政设施使用法定条件为:合法的企业或公民因工程建设需要必须占用、挖掘市政设施的。 3、城市道路设施使用需要提供的全部目录:城市道路挖掘主干道需提供: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意见、施工图纸、申请书。占用城市道路设施使用需提供:书面申请、占用、时间、地点、面积和理由。化粪池接管需提供:书面申请、地点、管径。广告场地占用需提供:营业执照、广告许可证、广告设计图、地点、时间。 4、申请城市道路设施使用的办理程序 书面申请—(受理—审查)—现场堪验—审批决定—许可—送达。具体承办机构:上饶市市政设施管理站。责任人:徐凤林。 5、申请办理城市道路设施使用时限为:七个工作日。 6、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:建城[1993]410号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和《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》的通知。 2006年9月1日 |
||
| 单位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